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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
发布日期:2010-06-17
      平阴县召开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县档案局研究决定采取以下五项措施抓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县档案局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拟与县林业部门联合印发《平阴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使林改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三是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特点,适时进行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四是严格验收。各乡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后,将由县档案局与县林业局联合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档案实体统一移交到县档案馆,由县档案馆集中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乡镇,除追究乡镇领导责任外,还要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期返工整理;五是依法开展档案收集整理,特别是注意档案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档案保管的安全性,对应该归档的必须全部归档。已经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交由档案管理人员整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和涂改。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信息来源:平阴县档案局  |  信息编发:县政府办公室  |  本文已被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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